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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南京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2016/10/30 点击次数:262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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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 为规范征收评估行为,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,做好征收评估指导和鉴定工作,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0号)和住建部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》(建房〔2011〕77号)的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由我委成立南京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,授权南京房地产业协会代为管理。南京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职能范围是按照国家、省、市的相关规定,从事征收评估的指导和鉴定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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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南京市建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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